12月22日讯 12月20日,记者从市商务局获悉,泰安市汽车以旧换新补贴活动调整为“先领取资格、再申报补贴”的方式。12月22日至25日,每天上午10点发放资格券、领完即止(12月22日、12月23日每天发放1000张资格券;12月24日、12月25日根据资格券领取情况适时调整)。
据了解,2025年9月19日(含)之前在泰安市内注册登记的汽车销售企业购买新车,且未及时申报的消费者(以《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开具时间为准),按照原政策执行,无需领取资格券。2025年9月20日(含)之后在泰安市内注册登记的汽车销售企业购买新车的消费者(以《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开具时间为准),按照“先领取资格、再申请补贴”方式开展汽车报废更新和置换更新补贴活动。
消费者可通过银联云闪付App进入“鲁换新——泰安市汽车以旧换新资格券消费者报名专区”,完成实名认证后,上传本人所购新车《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选择“汽车报废更新补贴”或“汽车置换更新补贴”,点击“资格申领”。申领成功后,点击“我的资格”,并截图保存页面。
获得补贴资格的消费者,应当于3个工作日内通过“汽车以旧换新”和“山东省汽车置换更新”平台填报提交补贴申请材料。申请人需按照申请补贴类型,将补贴资格截图作为补充材料上传至“汽车以旧换新”平台“其他影像资料”或“山东省汽车置换更新”平台“补充材料信息”中,申请的补贴资格类型必须与“汽车以旧换新”或“山东省汽车置换更新”平台实际申报补贴类型一致。未领取补贴资格、逾期失效(无效)的补贴资格或补贴资格类型不匹配的申请,将不予受理。
2025年1月1日至9月19日(含)期间已取得新车发票的消费者,请于2025年12月25日(含)前通过“汽车以旧换新”和“山东省汽车置换更新”平台,完整填报申请材料并提交申请(无须领取补贴资格),逾期未提交申请的,将不予受理。
据了解,资格券遵循“总量控制、先领先得、领完即止”的原则,领取资格券成功人员名单将在“名单公示”处进行公示。补贴资格的申领人与补贴申请人必须为同一人。本轮次申领不成功可在以后轮次继续申领。补贴资格名额发放数量将根据资金使用情况动态调整。
泰安市商务局提醒,补贴资格名额有限,实名认证领取的补贴资格仅供本人使用,无法转让,重复领取无效。消费者须在领取后3个工作日内完整提交全部申报材料,建议广大消费者根据自身需要合理安排参与汽车以旧换新活动。同时,已完成提交申请的个人消费者,请及时关注审核动态。如被退回需补正,请务必按照审核意见进行修改补正,并在截止日期前通过原渠道重新提交,逾期未提交视为放弃领取补贴。
闪电新闻记者 王迅 泰安报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