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四部门联合印发通知,即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为期1年的道路机动车辆产品生产一致性和质量提升专项行动,此次专项行动的核心目标,是进一步规范新能源汽车产业竞争秩序,牢牢守牢全行业产品质量安全底线,为道路机动车辆产业的平稳健康运行筑牢坚实基础。专项行动启动后,全国范围内所有相关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经销场所、检验检测机构都将纳入覆盖范围,各项整治、检查、规范工作将按照既定部署有序推进,确保各项要求落到实处,切实推动全行业产品质量水平稳步提升。
此次专项行动将集中整治四个方面的核心问题,每一项整治内容都明确了具体的核查维度和重点方向,确保排查不留死角、不走过场。第一方面是生产一致性相关问题,重点核查量产车辆的实际技术指标是否与官方公告参数以及现行国家标准保持一致,同时全面梳理整车企业对零部件供应商的全流程管理情况,覆盖采购标准制定、进货检验执行、零部件产品全链条质量管理等各个环节,此外还将对企业自身的生产一致性保证能力进行系统性核验,具体包括从业人员专业能力、生产及检验设备配置情况、采购的原材料和零部件总成及其对应供应商的管理规范、生产工艺执行标准、生产工作环境条件、内部质量管理体系运行状态等多个细分维度,确保企业从生产源头就具备稳定产出符合标准产品的能力。第二方面是可靠性相关问题,将逐一核查整车产品、关键系统和各类核心零部件的可靠性测试验证全流程记录,确认相关测试环节是否完整覆盖各类常规使用场景,同时核验整车企业、零部件企业制定的生产制造工艺标准是否能够为产品长期稳定运行提供充足保障,避免因工艺标准缺失或执行不到位引发产品可靠性不足的问题。第三方面是耐久性相关问题,将重点检查整车企业设定的新车设计使用寿命、产品整体研发周期是否符合行业基本规范,同时对企业在车身材料选用、防腐工艺落地、结构防护设计等方面的执行要求进行全面核验,系统性排查整车产品可能存在的各类缺陷,重点针对用户反映集中的产品锈蚀、悬架断裂等典型耐久性问题开展深度溯源排查,从设计和生产端消除相关隐患。第四方面是新技术测试验证相关问题,将重点评估新产品创新设计环节是否充分覆盖用户日常使用习惯、各类误操作场景、极端使用环境等潜在风险,同时核验企业对外发布的营销宣传内容是否与产品实际情况完全相符,不存在夸大或不实表述,此外还将排查各类新材料、新结构应用过程中可能存在的产品缺陷、疲劳失效等风险隐患,针对当前快速普及的组合驾驶辅助、自动驾驶功能,将重点核查其全流程测试验证工作是否充分到位,同步核验产品本身及云端平台的数据安全、网络安全防护体系是否完备,人工智能安全防护机制是否健全,确认相关安全防护措施是否与产品主体功能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使用,用于案事件调查的相关日志留存是否完整规范,全面筑牢新技术应用的安全防线。
在具体工作任务安排上,各地相关主管部门将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第一时间组织辖区内的重点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工作,要求各企业对照道路机动车辆产品准入管理要求以及本次专项行动明确的四大类重点整治问题,逐一梳理自身以及关键零部件供应商在产品生产一致性、可靠性、耐久性、新技术测试验证等各个环节存在的各类问题,制定针对性的整改方案逐项落实整改,全面强化自身供应链全链条管理水平,进一步夯实生产一致性保证能力。所有参与自查自纠的企业,都需要在2026年12月底前,向属地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完整报送本企业的自查自纠工作开展情况、排查出的问题清单以及后续整改推进计划。对于自查过程中发现自身产品存在缺陷的企业,必须第一时间向市场监管总局备案相关召回计划,主动依法依规实施缺陷产品召回,切实保障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与此同时,相关部门还将进一步加强道路机动车辆产品准入技术审查力度,完善车辆软件升级全流程管理机制,严格把控新产品准入关口,从源头避免不符合要求的产品进入市场,后续还将组织专业力量制定统一的汽车产品研发测试验证技术规范,为全行业的产品研发测试工作提供明确的标准指引,引导企业规范开展相关测试验证工作。
在监督检查实施环节,各地主管部门的工作人员将直接深入各类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以及产品经销场所开展实地核查,在确定抽查对象时,将把近期非理性竞争相关诉求反映集中、质量安全风险等级较高的车型以及对应零部件作为重点抽查目标,加大抽查比例和核查深度,确保高风险产品得到全面覆盖。针对监督检查过程中发现存在违规问题的生产企业,相关部门将采取多部门联合惩戒措施,具体包括对涉事企业进行公开通报批评、暂停其相关产品的公告资质、暂停对应产品的CCC认证证书效力、对涉事车辆依法不予办理注册登记以及按照相关规定处以对应金额的罚款等,通过刚性约束督促企业严格落实产品质量主体责任。对于在检查过程中发现存在违规行为的检验检测机构,相关部门也将依法对其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将直接撤销其相关检验检测资质,确保检验检测环节的公正性和规范性,避免不合格检测结果误导行业监管和企业生产。
为了构建行业质量提升的长效机制,相关部门还将指导各类行业协会以及专业检验检测机构进一步加强行业自律建设,引导全行业自觉抵制各类非理性竞争行为,主动杜绝虚假营销宣传活动,共同维护公平有序的市场竞争环境。与此同时,相关部门将加快推进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相关准入管理办法的制定工作,明确各类创新技术在道路机动车辆产品上应用的准入规则,避免因规则缺失引发潜在安全风险。此外,还将在全行业范围内建立健全汽车企业首席质量官制度,明确企业质量管控的核心责任人,推动企业内部质量管控体系进一步完善。针对当前网络平台上存在的各类不实汽车营销信息,相关部门将持续开展网络乱象整治行动,严厉打击各类夸大产品性能、虚假宣传产品功能的违规营销行为,维护消费者的知情权,避免不实信息误导公众消费决策。
近期,工业和信息化部已经先后组织专项工作组,赴奇瑞、蔚来、江淮汽车以及广汽埃安、小鹏汽车等多家重点汽车生产企业开展现场监督检查,本次现场检查的核心内容聚焦于智能网联汽车安全保障能力建设情况以及企业自身生产一致性保证能力运行情况,在现场检查过程中,工作组还按照随机抽样原则,现场抽取待检验的样车以及配套动力电池,严格依据国家标准开展全项目符合性检验检测,通过实地核验的方式掌握企业真实的生产质量管控水平。在主管部门的引导下,中国汽车工业协会、中国摩托车商会以及多家专业检验检测机构也已经相继发布行业自律倡议,向全行业发出明确呼吁,号召所有道路机动车辆相关生产企业、经营主体始终坚守产品安全底线,进一步强化供应链全链条管理,严格落实各项产品测试验证要求,共同推动全行业产品质量水平持续稳步提升,为道路机动车辆产业的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支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