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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出台中小学招生指导意见 学区划分按就近原则

2014-05-22 09:22:50  |  来源:齐鲁网  |  作者:  |  阅读:  字号: T   T
 

    未在片区小学就读的学生:

    如申请升入户籍所在片区初中,将由县级教育行政部门统一受理、审核,统筹安排就学。

    关键词:高中招生

    扩大自主权逐步实现自定标准

    扩大普通高中招生自主权,逐步实现由高


    中学校确定录取标准和录取方法,在规定的招生范围和计划内按照择优、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自主录取学生。《意见》指出,各地要积极推进以初中学业考试考核和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为依据录取普通高中新生,将初中学业考试各科目的成绩等级或合格情况、写实性评价材料、标志性成果等作为学校录取标准的核心内容。并根据各普通高中的定位、培养目标、办学特色,指导学校研究制定具体多样的招生录取方案。

    在录取中,全面实行普通高中向各初中分配招生指标政策,确保今年秋季入学指标分配比例达到60%以上,有条件的地方要进一步提高指标生录取的比例,逐步取消指标生录取的限制性条件。各普通高中招收指标生的比例、总量和分配给各初中的招收名额要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另外,各普通高中不得擅自提前招生、不得以不正当的手段抢生源,并严格执行教育部规范公办普通高中招收择校生的有关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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