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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改增”新政落定 对二手房影响小

2016-03-25 08:41:58  |  来源:新京报  |  作者:  |  阅读:  字号: T   T
 

    最近,二手房“营改增”或将增加购房负担成为部分中介炒作的噱头,也让不少购房者人心惶惶。就在昨天下午,财政部下发了《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该通知中明确表示:在北上广深,个人将购买不足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按照5%的征收率全额缴纳增值税;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非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以销售收入减去购买住房价款后的差额按照5%的征收率缴纳增值税;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增值税。

    尘埃落定
    购房者不再担忧
    “最近一周,中介不断跟我说如果按照差额11%的税率执行营改增,房子就难卖了,我急着出手的话,就得降价。”正打算卖房的朱先生说,“我家房子160平米,买卖的差价接近300万,如果按照11%,那要多出近15万的税费。”而在营改增新政策出台后,朱先生已不再担心。
    按照最新规定,由于朱先生的房子属于满两年的非普通住宅,他应该缴纳的增值税款是差额的5%,也就是14.28万元,比之前应缴的15万营业税额少了0.72万元。
    “可以看出,此前传言11%的增值税税率并不适合于房产交易,通过征收率的方式进行了简化处理。这体现了增值税征收过程希望便民、高效。”易居研究院智库中心研究总监严跃进表示。
    新政执行
    对楼市影响积极
    通过二手房营业税和增值税的对比不难发现,增值税成本有所降低,业内人士认为会成为房屋持有的相关经济利好。
    “新政依然适合一线城市现状。”严跃进表示,不满两年的住房进行销售时,会通过增值税征收率的方式,适当进行管控,进而抑制部分投资投机需求。
    他还表示,对于购置非普通住房来说,因为往往此类住房是增值空间最大的物业,因此通过计算增值部分即买卖差价的方式,进而能够进行税费的征收和收入的调节;如果是普通住房,持有两年后进行销售,那么相应的增值部分可以归房东所有,这其实也是鼓励改善型购房需求的积极释放。
    根据我爱我家市场研究院统计,3月中上旬,北京全市二手住宅共网签17096套,较上月全月多出12.9%;成交均价为42289元/平米,较2月均价小幅上涨1.7%。
    伟业我爱我家集团副总裁胡景晖表示,政策利好叠加和新房供应紧缺等诸多因素造成了二手房市场的火热。
    但2015年3·30新政至今,大量的购房需求已经得到释放,而随着时间的推移,利好政策的边际效应也将逐步减弱,加之目前北上广深的楼市政策依然从紧、限购依旧从严,政府稳定楼市的政策方向也不会改变,未来随着市场理性回归,楼市交易或将逐步降温,趋于稳定。
    新京报记者 方王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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