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德州晚报全媒体记者 袁明慧 通讯员 李志新)
农村地区假冒伪劣食品问题威胁着群众的健康安全。为有效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增强公众防范意识与辨别能力,近日,德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防范农村假冒伪劣食品消费提示》,提醒市民日常食品消费时注意防范假冒伪劣食品。
假冒伪劣食品是指伪造、冒充、掺杂、过期等违法违规或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假冒伪劣食品包括假冒食品(使用不真实的厂名、厂址、商标、产品名称、产品标识等信息)、“山寨”食品(食品包装标识、文字图案等模仿其他品牌食品,误导消费者)、“三无”食品(无生产厂家、无生产日期、无生产许可)、劣质食品(以次充好、两超一非等)、超过保质期食品等。
消费者应该如何防范假冒伪劣食品?德州市市场监管局提示广大消费者,谨慎选择购买渠道,选择证照齐全、经营规范的超市、便利店或农贸市场,切勿在流动摊贩、无固定经营场所或卫生条件差的摊点采购食品。注意查看商家是否亮证经营,食品存储环境是否符合要求,远离“路边摊”“游商小贩”兜售的不明来源食品。查看产品包装上的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厂家、生产许可证编号(SC标识)等信息,拒绝购买无标签标识、标签标识模糊不清或篡改生产日期的食品。警惕“山寨”食品,警惕名称、包装、标识与知名品牌高度相似的产品,避免因外观误导而购买到劣质食品。不贪图价格低廉而忽视食品质量,不购买价格明显低于正常水平的食品。谨慎选购“网红食品”“保健食品”,切勿轻信夸大功效、虚假宣传的推销话术,保健食品不能替代药物治疗疾病。购买散装食品时,注意查看盛放容器是否清洁,有无防尘、防蝇、防虫设施。
购物后请妥善保管购物小票、发票等消费凭证,一旦发现食品存在质量问题或食用后身体不适,可第一时间拨打12315、12345投诉举报电话,或向属地市场监管部门反映,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