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4日,国家外汇管理局山东省分局(以下简称“山东省外汇局”)指导辖区银行为烟台、潍坊、临沂三家企业顺利完成绿色外债登记业务,涉及绿色贸易、农业生态保护和生物制药等绿色低碳领域,共实现跨境融资1760万元,标志着山东省首批绿色外债业务在试点政策实施首日成功落地。
经国家外汇管理局批准,山东省外汇局于10月24日发布关于开展绿色外债业务试点的通知及其业务指引,11月24日正式实施。绿色外债试点是山东做好绿色金融大文章的一项创新实践,旨在通过“额度扩容+流程简化”的双轮驱动,为全省非金融企业绿色低碳发展提供新的金融动能。一方面扩大绿色低碳项目融资空间,将绿色外债的类别风险转换因子由1下调至0.5,可满足企业多元化融资需求,缓解融资难题;另一方面简化外债登记流程,由符合条件的银行直接办理绿色外债登记,企业可享受登记、开户、提款、还本付息、注销等“一站式”服务,业务便利化水平大幅提升。
作为全国首批开展绿色外债试点的省市之一,山东省外汇局聚焦“专项推动”“直达快享”“绿色导向”三个维度推进试点工作。为确保企业直达快享政策红利,组织全省各级外汇局提前介入摸底调研,精准对接绿色低碳项目跨境融资诉求,实现政策靶向推送,有效对接;突出绿色导向,通过试点政策鼓励和引导金融机构向绿色低碳领域集聚跨境金融资源,丰富绿色产品体系,提升绿色金融服务能力。(记者 胡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