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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唐法官奔赴千里擒“老赖”

2018-09-03 10:57:11  |  来源:  |  作者:  |  阅读:  字号: T   T
 

  8月22日早7时许,睡梦中的韩保仁被一阵急促的电话铃声惊醒,接通后,一个激动的声音随即传来。

  韩保仁是高唐县人民法院鱼丘湖法庭执行员,他接到的这个电话来自申请执行人张民(化名),对方告诉他,自己交通事故责任纠纷的被执行人刘元(化名)现身了。

  听到这个消息,韩保仁和5名同事火速出发,奔波一千多里路,终于在当日晚8时左右,将刘元送进了拘留所。

  事情的来龙去脉是这样的。

  2016年1月7日,刘元因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被诉至高唐县人民法院,法院依法进行审理并判令他于判决生效后三十日内,赔偿张民等各项损失共计57万余元。

  今年3月19日,申请人张民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开始时,张民表示,他知道要求刘元按照判决书一次性全部履行义务确实超出他的能力,因此,张民表示,自己可以和刘元协商还款的方式甚至数额。

  事实的确是这样。在接到法院的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手续后,刘元到法庭时表示无力一次性还款,并且还有同一交通事故中的另一个被害人的执行案件也是数额巨大,自己无力承担。

  见此情况,执行人员将张民的意见口头转达给刘元,刘元表示愿意与张民协商还款方式。然而,当张民到法庭后再联系刘元时却发现对方手机停机,多次联系无法接通,之后到其住所,其母说去外地打工,具体位置说不清楚。

  因刘元拒绝报告财产情况,执行人员依法办理了拘留手续,但因无法找到他,一直未能实施。

  后来,张民通过多方打听,得知刘元在东营市打工,且已得知大概的具体方位。

  8月22日早7时,张民给执行人员打电话说,已在东营找到刘元。执行人员遂告知张民不要和刘元起冲突,如果对方想要逃避应立即报警。听从执行人员建议,张民随后报警,东营市公安局东营分局辛店派出所民警将双方带到派出所。

  这边,执行人员及时与该派出所民警取得联系,确认刘元是失信被执行人,并请求派出所对其进行留置,法院将第一时间派员赴东营对其实施拘留。

  一切准备妥当后,韩保仁带领5名执行干警出发,并于当日13时47分,到达东营市。在向派出所民警表示感谢后,执行人员随即带着被执行人刘元在当地医院进行体检,体检合格后随着又往回赶,终于在晚8时左右将其送拘至临清市拘留所。

  记者 赵艳君 通讯员 王希玉 陈瑞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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