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山东省命名表扬20个学雷锋典范涵盖基层单位
本报济南3月4日讯 (记者 马云云)在3月5日学雷锋纪念日到来之际, 我省命名表扬了一批学雷锋典范。 近日, 省委宣传部决定, 命名表扬10个单位为全省学雷锋活动示范点, 10人为全省岗位学雷锋标兵。
此次命名的学雷锋活动示范点和岗位学雷锋标兵, 涵盖了社区、 农村、 企业、学校、 机关、 窗口单位等基层单位。
一、 学雷锋活动示范点
1.济南市皮肤病防治院 2.淄博市周村区 “五老” 学雷锋志愿服务团 3.国网潍坊供电公司 “潍电义工” 协会 4.嘉祥县供电公司 “爱心妈妈” 学雷锋志愿者服务队 5.威海市南海高级中学 6.共青团日照市委青春志愿驿站 7.国网莱芜供电公司 “爱心彩虹” 志愿服务队 8.临沂市图书馆 9.滨州市市区国家税务局办税服务厅 10.国网山东省电力公司成武县供电公司
二、 岗位学雷锋标兵
1.青岛市市北区姜东经济纠纷调解工作室主任姜东 2.枣庄市滕州火车站客运车间主任值班员索建民 3.东营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职工王福卫 4.烟台港股份有限公司联合港埠分公司装卸工人李志林 5.济宁市惠泽儿童康复中心主任刘惠 6.泰山学院附属中学教师吴红 7.荣成市荫子镇前荫子夼村党支部副书记、 村委会主任姚洪波 8.禹城市广播电视台记者陈金达 9.聊城市东昌府区人民检察院白云热线办公室主任念以新 10.滨州市阳信县河流镇刘庙大杨村出租车司机杨广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