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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消协发布旅游警示:安全文明出游做到这四点

2017-04-28 12:35:49  |  来源:山东旅游政务网  |  作者:  |  阅读:  字号: T   T
 

原标题:省消协发布消费提示: 踏青出游“宜动眼慎动手”

  随着近期踏青出游的人数不断增加,为了保障广大消费者权益,“漂亮”出行,山东省消协25日发布消费警示,在赏花踏青过程中要做到“宜动眼慎动手”。尤其一些花草不同程度含有有毒物质,在不熟知的情况下,切勿随意触碰,更不可随意将花草放入口中嚼食。

  随身“不留香”

  当下正值蜂蝶活动较为频繁之时,赏花踏青时切勿“招惹”。避免蜂扰有效的方法是随身“不留香”,不喷香水、不携带甜食和含糖饮料,尽可能减少皮肤外露,最好不要随便在山林或草丛中躺卧。同时,自助游的消费者避免前往未开放景区,参加带有危险性的登山、探险、漂流等旅游项目时,要认真做好相应防护准备。

  慎挖“山野菜”

  户外游要特别防范食品安全问题。很多人喜欢品尝山区的“绿色食品”,甚至在野外采集野菜野果食用,但由于大部分消费者缺少植物学专业知识,对野菜野果的认识程度有限,容易误采误食,对身体造成伤害。切勿随意采挖品尝野蘑菇、山野菜等野菜野果。

  就餐“不露富”

  出行前做好妥善准备,了解目的地天气、卫生和交通等情况,备好食品、水、应急药品等物品。自驾游出发前要全面检查车况、提前规划好出行路线、宿营地点、补给方式等,避免疲劳驾驶盲目出行。户外休息就餐时,注意停车落锁,尽量使用信用卡、借记卡等,不要携带大量现金,保管好随身携带的贵重物品。

  团游“擦亮眼”

  参团出游时,要查看旅行社经营资质、证照是否齐全,考察旅行社以往信誉度。特别注意旅游项目是否与宣传一致,餐饮及住宿标准是否明确,门票等费用承担情况是否清晰;是否为消费者购买旅行社责任险,是否对有无购物安排、自主项目费用等作出清晰的说明。此外,保留好合同、发票、有关消费凭证等,便于维权。(记者 周福宝 通讯员 钞龙 王卫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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