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住房城乡建设厅今天(1月13日)召开新闻通气会,对近日印发的《山东省燃气管道设施保护办法》进行解读。《办法》将于今年3月1日起施行,明确提出要构建“政府监管、企业主责、社会共治”的燃气管道设施安全保护体系,筑牢燃气管道设施安全防线。
燃气安全涉及千家万户。当前,山东省燃气管道已形成覆盖城市、乡镇、农村的规模化管网体系。“但随着城镇化进程加快和工程建设活动增多,第三方施工违规挖掘、保护责任落实不到位等问题日益突出,成为引发燃气安全事故的主要风险点,亟须通过制度建设加以规范。”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副厅长刘明伟表示。
《办法》共5章33条,明确管道燃气经营企业作为管道设施保护和安全运行的责任主体,需落实巡检、隐患防治、应急处置等职责。
燃气管道埋在地下“看不见、摸不着”,如何防止施工误伤?《办法》给出答案:通过“技术+管理”双轮驱动,为地下管网装上“智慧大脑”,系上“安全带”,变“被动抢修”为“主动预防”。
《办法》要求建立全省燃气管道设施信息监管平台,相当于给燃气管道装上“智慧大脑”,管道燃气经营企业要把所有管道的走向、深度、材质实时上传,和政府信息平台打通。施工单位动工前,可一键查询地下管线情况,做到“心中有图、脚下有数”。
只有图纸数据还不够,地下情况千变万化,必须给施工作业系上“安全带”,形成现场的“硬约束”。为此,《办法》设置了两道“技术保险锁”。第一道锁是“探挖复核”,明确施工单位在燃气管道设施安全保护范围内动土施工前,应当对地下燃气管道设施进行探挖复核,明确管道埋深、走向及防护方位。第二道锁是“动态调整”,明确因设计变更、施工方案调整,影响地下燃气管道设施运行安全的,施工单位应当立即通知管道燃气经营企业,及时修订保护方案。(记者 方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