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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产业工人队伍建设促进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于2026年3月1日起施行,这是全国首部聚焦产业工人队伍建设的地方性法规。
《条例》共6章42条,包括总则、职业技能提升、职业发展、保障激励、权益维护、附则等部分。其中,总则部分,重点明确了政府、工会、企业的职责分工,并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制度设计,突出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的价值引领,着力夯实产业工人队伍建设的制度根基,树立尊重劳动、崇尚技能的鲜明导向。
职业技能提升章节,聚焦重点产业、紧缺领域人才需求,明确支持院校根据产业需求优化专业设置、鼓励社会力量参与技能培训、强化产教融合和实训平台建设,着力帮助产业工人练就过硬本领,确保其技能水平适应产业发展需求。
职业发展章节,明确推行“新八级工”制度,推进职业技能等级与职称、学历双向比照认定,着力打破技能人才职业发展“天花板”,畅通产业工人成长晋升通道,拓展职业发展空间。
保障激励章节,从财政支持、薪酬分配,到技能竞赛激励、创新成果转化扶持等方面多点发力,充分激发产业工人的创新创造活力,保障产业工人技能价值得到充分认可,着力实现技能越高、贡献越大、回报越丰厚的正向激励。
权益维护章节,明确了平等就业、劳动报酬、休息休假等基本权利,完善了民主参与、疗休养、心理健康服务等保障措施,维护产业工人合法权益,着力提升其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条例》以立法形式巩固深化改革成果,标志着青岛市产业工人队伍建设,从政策探索迈入了法治保障新阶段。《条例》明确了政府、企业、工会等各方责任,把多方协同的工作机制上升为法治安排。这一举措,将推动青岛市产业工人成长发展的制度环境更加稳定,产业工人队伍建设的体系力量更加坚实,“劳动光荣、技能宝贵、创造伟大”的社会氛围更加浓厚。依托《条例》保障,青岛市将聚力实施产业工人技能提升计划,聚力打造适应现代化产业体系的一流产业工人队伍,持续深化工匠人才培育,持续激发职工创新创造活力,为加快构建现代化产业体系提供坚实的人才支撑和技能保障。
青岛市总工会将以《条例》的颁布实施为契机,会同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工作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和参与单位,大力营造“学条例、讲条例、用条例”的良好氛围。同时,积极构建以企业为主体、职业学校为基础,政府推动、社会支持、工会参与的技能人才培养体系,大力实施青岛工匠人才培育工程,健全完善维权服务体系,持续深化推进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不断擦亮“青岛产业工人”金字招牌,让更多产业工人凭借技能立足、依靠奋斗出彩,为青岛高质量发展注入强劲的人才动能。
(据《大众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