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推行营运车燃油核查。根据《道路运输车辆燃料消耗量检测和监督管理办法》《道路运输车辆综合性能要求和检验办法》要求,对新进入营运市场的车辆全面开展燃油核查,对应审验的车辆全部实行综合性能检测,通过核查和检测的的给予办理和审验道路运输证件。2019年以来共核查营运车105辆,审验165辆。
加强营运柴油货车管理。加强重型柴油货车审验和加装DPF工作,2019年以来淘汰国Ⅱ营运柴油货车47辆,淘汰国Ⅲ营运柴油货车58辆,加装DPF17辆。
大力推行清洁能源。在目前全县70辆新能源出租车、63辆纯电动城区公交车、10辆新能源城乡公交车的基础上,计划新增新能源公交车12辆,推动出租、公交车使用新能源或清洁能源车辆比例全部达到100%。
实施I/M制度,加强机动车排气污染综合治理。凡经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I站)检验排放超标的在用机动车,均须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机动车排放维修治理站(M站)进行维修,自实施I/M制度以来已维修检验排放超标的在用机动车120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