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居民享同等大病救助
考虑到大病医疗救助资金来源于市、区(市)两级财政,个人不缴费,因此《办法》规定不分城乡差别,实行职工和居民同一待遇,我市两级财政每年为大病救助准备3亿元的医保资金。
大病救助主要有两个方面的保障内容:特药特材救助方面,特药特材是指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医疗服务项目和医疗服务设施目录外,重大疾病治疗必需、疗效显著、费用较高且难以使用其他治疗方案替代的药品或者医用材料。经谈判降价,自2012年7月起,我市已有8种药品、1种耗材(帕金森)纳入特药特材救助。《办法》规定,城乡全体参保人使用特药特材发生的医疗费用统一按70%报销。
年度最高支付限额
职工和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年度最高支付限额分别为20万元、18万元;大病医疗保险,年度最高支付限额60万元;大病医疗救助,年度最高救助10万元以上。三项待遇合计,职工医保参保人年最高保障额度达到90多万元,比现行提高了10万元;居民医保参保人达到88万余元,比原城镇居民医保提高了10万元,比原新农合提高了40万至60万元。
大病医保两个保障
首先是超限保障:对超出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以上且符合统筹支付范围的医疗费用,职工医保参保人按90%报销,居民医保参保人,一档缴费的成年居民、少年儿童和大学生按80%报销,二档缴费的成年居民按70%报销。一个年度内最高支付40万元。
其次是大额保障:对参保人一个年度内个人范围内负担费用累计超过大病医疗保险起付标准以上的部分,职工医保参保人按75%报销,一档缴费的成年居民、少年儿童和大学生按60%报销;二档缴费的成年居民按50%报销。一个年度内最高支付20万元。
农村老人将有长期护理保险
我市从2012年7月起,建立了覆盖城镇职工和城镇居民的长期医疗护理保险制度,但农村居民尚无制度安排。为统筹城乡,应对老龄化挑战,《办法》规定城乡参保人因年老、疾病或者伤残等丧失自理能力需要长期护理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照规定评估后,根据参保人的失能状况和护理方式享受长期护理保险待遇。
护理保险所需的资金不少,其中职工长期护理保险资金由两部分组成,一部分按照不超过基本医疗保险历年结余基金的20%一次性划转,大约为10多亿元;另一部分每月按照个人账户月计入基数总额0.5%的标准,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划转,大约为3.5亿元,职工长期护理保险资金就能有13.5亿元以上。而居民长期护理保险资金,则按照不超过当年居民社会医疗保险费筹资总额的10%,从居民社会医疗保险基金中划转,金额大约为2.5亿元。
门诊看病更方便更优惠
在门诊看病方面,新政有4项相关的利好,首先是医保目录的整合,原城镇职工和城镇居民执行统一的城镇“三个目录”,原新农合执行单独的“三个目录”,目录范围和结构存在不小的差异。新政实施后,职工社会医疗保险和居民社会医疗保险执行统一的“三个目录”,农村居民用药报销范围扩大。门诊大病方面,原城镇职工和城镇居民有门诊大病病种53种,病种限额一般高于新农合;原新农合各区(市)病种范围不统一,均少于城镇门诊大病病种范围。《办法》规定,职工和居民参保人执行统一的门诊大病病种范围,但职工医保和居民医保、居民两档之间执行不同的报销比例。 2/3 首页 上一页 1 2 3 下一页 尾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