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 为进一步提升全县市场监管水平,规范市场经济秩序,促进市场主体健康发展,县工商局依据相关单位部门职责,建言县政府,建立我县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工作机制。
建立部门联席会议制度。由政府分管领导牵头,建立由工商、公安、卫计等各监管部门参与的无证无照经营管理工作联席会议,不定期通报无证无照经营查处职责履行情况,研究交流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有针对性地提出解决措施,推动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工作扎实有效开展。
建立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协调机制。各查处部门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山东)协同监管平台共享企业登记、许可、处罚等信息,对市场监管部门推送的新登记市场主体信息及时认领,督促经营者办理许可、实施监管;同时,各查处部门要发挥自身职能,积极主动地履行无证无照经营查处职责,认真落实信用监管机制,对无证无照经营实施联合惩戒,在资质认定、融资贷款、招投标、政府采购和授予荣誉称号等各方面实行禁入或限制,通过增加市场主体违法经营成本,倒逼市场主体增强持证持照经营的自觉性。
加强普法宣传和整治。各监管部门要充分利用业务办理、上门走访和开展公务活动等时机,通过多种形式宣传《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和涉及许可的法律法规,使经营者认识到无证无照经营的危害和所承担的法律后果,增强依法办理证照意识。同时,坚持“教育在先、治理在后,疏导为主、查处为辅”的工作方针,区分不同情况,实施分类整治。对需要依法查处的无证无照经营行为要坚持依法查处,共同维护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
(王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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