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拿着清朝地契争宅基 民警调解化解多年纠纷

2015-05-08 09:13:43  |  来源:山东信息港  |  作者:李先忠 张海杰  |  阅读:  字号: T   T
 

   本网讯  德州市陵城区于集乡任张村的任某和张某因为宅基地的问题闹起了纠纷,张某甚至还拿出了清朝同治年间的地契来证明宅基地是他家的,于集派出所民警经过半个多月的调解,终于化解了两家数年来的矛盾。


    4月12日,德州市公安局陵城分局于集派出所接到辖区任张村任某报警,称他家门前的道路被人给挖开了,害的他无法外出。民警到了现场后,发现有几位村民正在一片林地中间的道路上挖沟。林地西边正是任某的房屋所在处,因为村里规划的宅基比较特殊,位于村落的西南角,任某进出自己宅院时,必须要经过门前的这片林地,眼下这条道路被挖开后,任某一家人出行受到严重阻碍。

    民警了解得知,带人挖沟的是该村的张某,张某说,这片林地原是他家的旧宅基,后来改成了林地,已经种过好几茬树木了,如果民警不相信的话,可以去看看他的宅基证。对于张某的话,任某当场予以反驳,称这个林地是无主的,荒废了几十年,现在距离自己的宅院只有三四米远,应该属于自己所有,并称这是村里默许的规定,村民门前的十米范围内的空地,由宅院相冲的居民负责整理清洁绿化。

    两家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民警便来到张某的家中,查看他的宅基证,让民警吃惊的是,张某的家中确实有数份宅基地证件,一份是建国后第二年颁发给其祖父的,已经过了宅基土地使用期限,另一份是民国三年的地契,第三份历史更为久远,是清朝同治八年的地契。

    看到这儿,民警告诉张某禄,这些证件到目前为止,只有收藏价值,已经不具备法律效力了,随后,民警现场给他查询了新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法》。民警还找来了村委会干部了解情况,原来村内确实有这个规定,但这是针对沿街村民住户设定的,任某的住宅区域不属于这项范围。民警还了解到为了那块林地,张、任两家已经闹了好多年矛盾了,村委会曾调解数次一直没有结果。

    为了不让双方矛盾继续下去,民警将双方当事人分别进行了劝导,在之后的半个多月的时间内,民警又多次找到双方,跟他们讲政策,谈法律,拉家常,聊相似案例,功夫不负有心人,5月1日张某和任某终于达成调解协议,林地以后继续归张某种植树木,并负责日后的维修清理,还要留出一条可供机动车进出的道路,就这样,一起积怨多年的林地之争,被民警成功调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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