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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法律与道德间保持清醒和平衡

2012-08-18 16:57:56  |  来源:环球时报  |  作者:  |  阅读:  字号: T   T
 

  廖丹私刻医院收费章为妻子骗取透析治疗引起社会的广泛同情,公众捐款帮他还了所有骗款,一些舆论希望对他轻判或免判。这是道德与法律冲突的一个突出例子,但也是涉案者罪责较轻的一个例子。
  最近几年,公众甚至部分公众的价值取向经常对司法形成拷问,中国大量案件的判决在经历舆论一轮又一轮的围观和审视。这大概是中国司法缺陷的现实反映,也是中国民主与法制建设的补课过程。希望它能最终形成司法独立与尊重公众意见之间的准确分寸。
  法律是道德的总结和固化,反过来又对道德提供了促进和保护。但法律又是标准化的,与道德相比更具刚性。法律会对与道德的日常接轨留出一定空间,重判或轻判的合法理由就包括道德考量,但法律有不可逾越的底线。
  值得注意的是,现在舆论有时会冒出要凌驾法律之上的冲动,似乎价值观应处于社会管理的最高位置。一些力量对道德高地的争夺非常投入,下力气,与此有关。
  由于中国社会的综合质量还较低,来自权力的反道德行为时有发生,对道德的追求如今有了罕见的舆论号召力。但这样的价值观运动经常是双刃剑,它如果损害到本来就不高的法律权威,就会增加中国的不确定性。
  比如骗保在发达社会里完全不被容忍,而普通中国人的大病医疗困难比医保的严肃性更容易牵动人们的感情,两害相权,对骗医救妻的支持因此成了舆论的压倒性声音。
  价值观优先当遇到夏俊峰杀城管案时,就更加棘手。一些人以“城管有问题”为由,鼓吹夏俊峰是“抗暴英雄”,反对判其死刑。在一些重大案件中,舆论对司法构成压力的例子在中国已非新鲜事。
  解决这些问题的根本出路在于真正加强并完善法制,并且在最迫切的民生及社会公平上有所突破,这是治本。
  就当前来说,维护司法独立十分迫切。它面临摆脱两方面的干扰,一是“政府意见”,二是舆论的不合理要求。现在看来做到这两点都不容易。舆论不断怀疑政府官员影响了一些案件的判决结果,现在舆论本身也在成为法官们的巨大压力。这种压力很多时候是正面的,纠正了不公正判决。但也有过分的时候,那些不合理的要求,大多都是从感性或价值观角度出发的。
  中国建立法制社会是艰难的,准确说,社会各层面,包括官员、普通人对法律的尊重和信任都不够强,一些法官对法律打折扣的根本原因是这种大环境。真正严格执法既需要司法人员的敬业乃至献身精神,也有赖全社会对公正司法的支持和力挺。
  廖丹没有因为救妻子获得社会同情而否认自己骗医的错误,这样的认识方向值得鼓励。社会在同情他的同时,也应支持在这一方向上的司法追究。我们相信法院会考虑案情的道德情节,但廖丹是否应承担刑事责任,最终应由法院决定,尊重法院判决同样是舆论的道德选择。
  在通往道德社会和法制社会的路上,我们既要敢于追求理想,也要在一些两难选择中保持清醒并做平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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