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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护每一个孩子,让每一个孩子不要受到伤害

2013-07-26 19:39:08  |  来源:北京晨报  |  作者:王军荣  |  阅读:  字号: T   T
 

 

   23日晚上8点50分,北京大兴区庑殿路524路科技路车站旁发生触目惊心的一幕,一名年轻母亲推着孩子经过时与一辆轿车内的两名男子发生冲突,车内男子下车动手打了女子,并突然将童车里的孩子举过头顶,重摔在地。(7月25日《京华时报》)据《北京晨报》消息,截至昨天17时,女童脑死亡。
 
  2岁的孩子,根本还不清楚这个世界是怎么样的,可却受到成人世界的恶毒摧残。不知道那位“当街摔童”的男子当时是出于什么样的心理?难道不知道杀人要偿命吗?据了解,这位犯罪嫌疑人因盗窃罪被判刑,于今年刑满释放。本来,公交站旁不允许停车,自己有错在先,即便是自己占理,但和大人争吵,也不能伤及到孩子。将一个两岁大的孩子举起来摔在地上,这是何等灭绝人性的事!
  孩子是稚嫩的,是脆弱的,因此,需要大人的保护和爱护,孩子也是无辜的,不管什么样的伤害都不该降临到他们身上,可很多时候,他们往往成为一些凶残者发泄的对象,在一些“灭门案件”中,一些孩子同样不被放过。
  任何孩子都有免受伤害的权利,可要真正保障这种权利,这需要法律之剑高扬,对于残害孩子的凶残行为绝不轻饶,唯有严厉打击犯罪行为,才会在最大程度上保护孩子;同时还需要监护人进一步提高警惕,提高对犯罪行为的防范。孩子的母亲就是因为没有想到犯罪嫌疑人会对孩子下毒手,才会造成严重后果。
  不管是“盗车杀婴”,还是“当街摔童”,虽然发生的只是个案,但却要引起我们的重视。保护孩子是成人的责任,如果成人世界出现更多的“黑手”伸向孩子,则是可耻的。要知道,在我们的生活中,对孩子的伤害方式太多了:孩子流浪在外;孩子受到犯罪分子的控制而去乞讨;买卖孩子、拐骗孩子等等。或许当我们把孩子的苦难全部显现出来,将会是十分可怕的“苦难”。
  爱护每一个孩子,让每一个孩子不要受到伤害,这是法律的责任,也是我们的共同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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