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李菁媛)近日,山东省农业农村厅印发《山东省2026年粮食烘干中心成套设备补贴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立足补齐粮食产后烘干短板、降低粮食储运损耗,依托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政策赋能,持续推进粮食烘干成套装备规模化、标准化推广,全面提升全省粮食烘干保障能力,为稳定粮食产能、夯实乡村振兴产业根基提供坚实农机支撑。
本次补贴政策覆盖山东全省所有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实施县(市、区),补贴对象涵盖从事农业生产的农民及各类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包括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企业等市场主体。政策资金实行中央与省级财政统筹保障,年度补贴资金规模上限1500万元,采用“先到先得、用完即止”的兑付规则,以结算申请提交日期为核定依据,确保资金精准高效落地。同时明确补贴申领当年有效,因年度资金不足、手续办理时限等客观因素未能兑付的,可顺延至下一年度优先兑付。
《方案》明确,本次补贴适用设备为2026年1月1日至12月30日期间全新购置的粮食烘干中心成套设备,实行分档次定额补贴,按设备批处理量和日处理量划分为六个补贴层级,其中日处理量600吨及以上的连续式粮食烘干成套设备补贴额度最高,可达60万元;60-90吨/批循环式粮食烘干成套设备补贴额度最低,补贴额度也达到了21万元。为杜绝重复申领、保障政策公平,已享受山东省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的同类机具,不再纳入本次补贴范围。
为严格把控参补设备质量、保障政策实施实效,《方案》从先进性、适用性、合规性三方面划定设备准入标准。参补成套设备或核心主机需持有实用新型专利、发明专利或省级以上科技成果鉴定评价证明,具备先进技术属性;需在山东省内拥有至少一处实地应用案例,适配本地粮食生产烘干需求;设备结构、材质、运行性能、安装验收等指标需全面契合省级建设规范,不低于国家、行业及团体标准,且设备配套范围不含地基、墙体等土建构筑物,确保补贴资金专项用于烘干装备购置升级。
在生产企业资质管理方面,《方案》压实设备集成主体责任,明确参补设备原则上由核心设备生产企业一站式集成供应。参与企业需满足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相关设备生产经营业务、无严重违法失信记录、具备固定生产场地及全套生产安装、售后运维服务能力等硬性条件。企业需自主遴选设备配套组件,全程保障所有配套设备为全新正品,对选配设备质量、性能承担主体监管责任,主动履行产品质保、售后维保、退换货及纠纷处置等义务,全力配合主管部门核验抽查、农户技术培训等工作。
本次补贴创新实行“先建设使用、后验收兑付”的实施模式,购机者完成设备安装调试并稳定运行一个完整作业季后,方可提交补贴验收申请。政策实施实行省市县三级联动管控,省级统筹组织企业投档、确定参补产品名录,市级负责全域工作指导与行业监管,县级具体承担现场核验、资金兑付等落地工作。各方主体需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规范性负责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县级农业农村部门验收合格后,向同级财政部门提交资金结算申请,财政部门需在15个工作日内完成补贴资金拨付,确需延期兑付的需及时向购机者告知说明。
为保障政策落地见效,山东同步细化配套监管举措,压实各级部门、产销企业主体责任。各级农业农村、财政部门将严格规范政策实施流程,精准履职、协同推进,切实维护购机主体合法权益。相关产销企业需主动公开产品技术优势、使用风险等关键信息,规范生产经营行为,全力配合政策落地各项工作。同时,全省建立常态化风险防控机制,动态监测烘干设备市场运行情况,针对补贴异常、产品质量不稳、用户投诉集中、售后服务缺位等问题,第一时间核查处置,对各类违规失信行为依规从严查处,筑牢政策廉洁合规、市场规范有序的实施底线。 |